
各位家长注意啦!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刚刚发布《关于做好港南中心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小编整理好了大家最关心的招生计划、招生划片范围、报名时间等干货,快来看看。
2026年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计划及招生划片范围
学 校招生计划招生划片范围木松岭学校360①木松岭社区;②廉石社区的港南路西侧支路以东地段。滨江路小学450①滨江社区;②廉石社区的港南路西侧支路以西地段。③南湖社区的嘉岚御江1号小区;④木松岭社区、廉石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南一小450①南山社区;②南湖社区(不含嘉岚御江1号小区);③黄岗社区(不含水泥厂路以西至罗泊湾小区地段);④南江社区的河南橘井路片区和河南旧车路片区;⑤鑫雅苑小区。安澜小学360①江南工业园片区;②南江社区的罗泊湾小区;③黄岗社区的水泥厂路(即江南大道进入港南一中道路)以西至罗泊湾小区地段。文笔山小学315①大松石社区;②新生户籍在新塘镇山边村③南江棚户区(南山公园西门对面安置小区);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河面小学90①航运社区;②南江社区的南江新兴小区;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南江小学(拟于2026年9月整体搬迁到廉石路小学)90①南江社区(不含罗泊湾小区、新兴小区、河南橘井路片区、河南旧车路片区);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教育学校50自主招生,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类学生,具体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评估后录取。博奥实验小学民办寄宿制小学,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小学合计2165(不含民办学校招生人数)港南一中900①八塘街道办横岭片;②江南工业园片区;③南江社区的昌桂财富港小区;④江南明珠小区;⑤黄岗社区的鑫雅苑小区;(6)港南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南二中(含河面小学校区)1200①八塘街道办横岭片;②户籍在木松岭社区、廉石社区、南湖社区、航运社区、南江社区(不含昌桂财富港小区)、黄岗社区(不含鑫雅苑小区)、南山社区。港南三中1000①户籍或房产在滨江社区、大松石社区;②户籍在新塘镇山边村;③房产在木松岭社区、廉石社区、南湖社区、航运社区、南江社区(不含昌桂财富港小区)、黄岗社区(不含鑫雅苑小区)、南山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初中)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新生入学。初中合计3100(不含民办学校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
至2026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具有港南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政策优待群体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港南中心城区购房的非港南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政策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
招收符合条件的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即学生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港南中心城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于政策优待群体;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港南中心城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符合政策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报名流程
全区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平台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移动端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经审核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平台反馈新生家长。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而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到所属学区学校“线下”现场报名。
(一)线上报名流程
(二)线下报名流程
如线上填报有困难的,可备好有效户籍、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含完税凭证)、《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以及政策优待等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学校线下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三、报名时间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3日(每天8:00—22:00)。
(二)线下报名时间:2026年7月4日-7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线上报名期间各学区学校均设有报名咨询点;如线上报名不成功,可在线下报名时间再到相应学区学校进行报名(如已线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无需再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四、入学安排顺序及报名所需材料
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分七大类,优先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房、户一致”类
新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学区内且房产为独立产权。分四种情况:
(1)新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且房产所有权为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
(2)新生户籍在学区内,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达五年以上(含五年),且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有房产;
(3)新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提供学区内实际居住水电费票据及购房发票)。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②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之一】;③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结婚证等。
(4)政策优待群体适龄子女类(视同“房、户一致”类)。属地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属地工作的外籍专家子女;居住在中心城区的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
材料清单(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②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A.军官证或士官证及父母所在部队(或当地军分区)出具的就读信函等;B.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C.在职消防救援专职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D.其他相对应部门(行业)的证明材料;E.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结婚证、优待证等。
第二类:有户、产权共有类
新生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与他人共有,且占比在50%以上(含50%)并实际居住。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②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之一】;③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结婚证等。
第三类:“住、居一致”类(即有房无户类)
新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商品房或有自建房。此类有两种情况:
(1)父母(法定监护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学区内购买商品房并完成买卖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且实际居住;
(2)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②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商品住房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自建房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有效证件;③2026年1月—6月水电缴费凭证。
第四类:拆迁户类
新生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等原居住房已被征收,按安置区域的学区安排入学;如还未安置的可继续在征收前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入学,也可在租住房屋(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申请入学。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②拆迁协议书;③土地补偿金签领清单(表)。
第五类:户籍挂靠类
新生户籍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而是以“无房挂靠”形式落户在城区亲友家或以集体户籍、“租赁房屋”等其他形式落户在学区内(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籍挂靠的户口簿;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
第六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类
新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之一在学区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6年6月30日满半年),且有合法稳定就业。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如监护人与新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②《居住证》;③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营业执照(含纳税凭证)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第七类:无房无户类(其它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
新生户籍不在学区内,随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到学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此类新生按提供材料的合法合规、有效、齐全程度先后顺序安排。
(1)经商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②经商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二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登记地址须在学区范围内。③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承租人近6个月内的水电缴纳凭证。
(2)进城务工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务工。
材料清单(审原件,交复印件):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②务工材料:规范合法的劳动合同(务工地点须在学区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缴纳凭证;③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承租人近6个月内的水电缴纳凭证。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报名及信息采集(7月1日—7月5日)。各学校采集新生报名信息。
(二)学校审核(7月5日—7月7日)。各学校对线上、线下报名的新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三)区教育局审核(7月7日—7月11日)。区教育局对各学校报送的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报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审定。
(四)公布新生录取名单(7月12日)。新生名单经招生工作专班审定后,由各学校公布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处理遗留问题(8月22日—25日)。因各种客观原因错过报名时间或报名不成功等原因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新生,由招生工作专班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三)转学插班生的受理。各学校在新生报名时间同步受理转学插班生材料,流程为:家长向意向转入的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提交材料(转学插班申请书、户籍、房产、务工等材料),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参照新生录取条件按顺序安排录取,录满截止,未能安排的插班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到就近学校插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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